审计局综治维稳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严格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为载体,以争创安全文明机关为目标,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把维护稳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使机关呈现出政治稳定、内部团结、防范机制完善、治安秩序良好的可喜局面。目前,局机关环境优美,学习、生活、工作秩序井然,干部职工安居乐业,为审计事业的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做好20*年度维稳、综治和防邪工作自查总结的通知》(巴委政法[20*]99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认识,切实加强维稳、综治和防邪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稳定是机关工作的头等大事,稳定工作压倒一切工作。对此,市审计局党政一班人认识统一,态度鲜明,自觉将其纳入党政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领导机构。局机关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邪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稳定、防邪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行政办公室抽调2人具体负责抓日常工作。二是齐抓共管构建工作格局。实行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党、政、工、青、妇及内设机构负责人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实施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一级带一级的“一把手”工程工作格局。年初,局领导与分管科室、分局签定目标责任书,各科室、分局又将目标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职工个人。将综治工作和稳定、防邪工作实绩作为考核、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与评优评先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制”,明确规定“凡是综治工作和稳定工作抓得不力、成效不明显,在职工中出现有不稳定的因素或其他违纪情况,年终不能评为先进科室及先进个人”。局内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人直接抓的领导负责体系。三是坚持“三列入”、“四同时”的工作措施。即把综治工作和稳定、防邪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做到综治工作和稳定、防邪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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