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委行风评议工作总结
11月19日政风行风评议面对面评议大会结束后,市建委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针对所提意见和建议,深刻反思、举一反三,认真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交通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人行道高出路面10公分,雨雪天路面湿滑造成行人易摔倒,通行不方便”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我们及时向交警部门发函调查。经调查,该路口于2000年8月份由交警部门设计施工,产权归属交警部门。同时也把行评代表提出的这一问题反馈给交警部门,交警部门已将该路口列入改造维修计划。
二、关于“××路东段一直未拆迁,第四医院南边居民区道路一直未修,造成附近区域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路东段拆迁涉及到驿城区、高新区,当时采取竞拍的方式,拍给一个开发商,因拍卖资金不抵拆迁经费,该开发项目搁浅,致使配套工程——第四医院南侧居民区道路未能如期修建,附近居民出行难的问题得不到解决。根据代表的提议和群众的迫切要求,今年我们将把第四医院南路修建工程再次列入2010年城建重点项目,报请市政府批准,以早日解决该区域居民出行难的问题。
三、关于“××路××桥附近雨天污水浸漫道路,既造成车辆行人通行不便,又影响市容”的问题。
针对此问题,经研究,下一步将××往东治理工程列入项目建设计划,不远的将来,还渠水清清。
四、关于“107国道(××路以南)路面破损造成车辆事故”的问题。
此路段的责任划分是。路面维修由港马公司负责。事情发生后,港马公司及时对路面进行了维修,现已修复。
五、关于“街道门店匾牌装修,建委多个部门如城管、市政、环卫等都要例行查处”的问题。
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定,市区临街门店户外装修、安装、更换门店牌匾时,门店装修商户(个人)必须到市城建监察支队户外广告管理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提供装饰申请、门店装修实景效果图、经过城建支队户外广告办人员进行现场勘查、规范、审核同意后,给予办理《城市道路两侧临街建筑外部装饰施工许可证》,门店装修商户(个人)方可开始装修、安装门店匾牌。此项规范、审批,城建监察支队不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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