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局目标完成情工作总结
一、2009年国土资源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一)切实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了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确保了规划修编省下达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我市耕地保有量为27.51万公顷(412.65万亩),高于规划修编省下达的耕地保有量26.57万公顷(398.55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21.23万公顷(318.45万亩),高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1.04万公顷(315.6万亩)。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有关规定,严控建设用地增量,盘活存量,多管齐下,保护耕地。为保护耕地,从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上严格把关,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政策,2009年我市上报的每一宗建设用地均做到了非农建设项目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为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积极与其它市(州、地)联系购置新增耕地指标,2009年共从铜仁地区流转新增耕地指标9100余亩,黔东南州流转新增耕地指标3500余亩,并与铜仁、黔东南州和毕节等地达成长期流转耕地指标的合作意向。做好耕地指标报部备案和新验收土地整治项目及时报部备案工作。截至2009年底,共完成新增耕地指标报部备案52宗,涉及面积593.676公顷。建立和完善了市、县两级新增耕地指标库。
二是加大对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投入。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局会同财政等部门,将2008年省分配的全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费和市、县两级2008年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20%以上用于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2009年,省分配给我市的2008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9000万元已全部投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专项工作。市、区(市、县)两级财政2009年安排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基本农田保护的资金达4441万元,占2008年土地出让纯收益的35.61%。截至2009年底,全市累计新实施土地整理开发项目33个,共计65232.49亩,完成目标任务(58000亩)的112.46%;累计验收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7个,共计35295.84亩(其中:土地整理项目16个,面积33037.66亩;土地开发项目11个,面积2258.18亩),完成目标任务(35000亩)的100.85%。
三是积极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据统计,到目前全市累计新实施土地整理项目33个,共计65232.49亩,完成目标任务(58000亩)的112.47%;累计验收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28个,共计40995.64亩,完成目标任务(35000亩)的117.13%。按要求督促指导土地复垦义务人做好了生产建设项目用地的土地复垦工作。
(二)认真做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积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报批等过程中,严格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严格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认真执行建设用地预审规定,截至目前共受理建设用地预审、规划调整论证项目101宗,办结101宗。按要求及时完成了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在省厅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下,严把建设用地报件质量关,全年未出现建设用地申报退件情况。加强建设用地批后核查,重点对2007、2008年、2009年批后用地进行了核查,对发现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并督促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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