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一季度市场巡查工作总结
编者按:本文主要从市场巡查范围;市场巡查内容进行讲述。其中,主要包括: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检查经营者履行制度及义务的情况、检查市场经营管理者履行责任的情况、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和完成的其他市场监管任务、证照市场专项检、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校园周边食品市场检查、农资市场检查、节日市场检查、消防安全市场检查、娱乐场所市场检查、打击非法彩票等专项行动等,具体材料请详见:
今年来,为进一步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市场经营主体的全方位监管职能,规范市场巡查工作,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各分局、工商所认真开展市场巡查工作。现将一季度市场巡查工作小结如下:
一、市场巡查范围
我县辖区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商品交易市场、个体工商户、临时性摊点。包括各种生产企业(产品质量除外)、商品流通企业、各种服务行业;各类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以及商业活动集中区域;适宜利用巡查方式进行监管的各类经营活动。
二、市场巡查内容
(一)检查辖区内各类经营主体资格:
1、是否按规定办理营业执照并将营业执照置于住所或者营业场所醒目位置;
2、是否在核准的地址从事经营活动;
3、使用的公章、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上核准的名称一致;
4、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行为;
5、是否进行年检、验照并查验贴花;
6、是否超过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1、是否未取得专项审批而擅自从事该项经营;专项审批证件是否有效、内容与登记事项是否一致;
2、是否超越核准登记的生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商标是否注册或授权使用,未注册商标使用情况,是否有商标侵权行为;
4、抽查检验商品,看是否有销售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假冒、仿冒他人知名商品商标、名称、包装、装璜装饰,标识不全,过期失效、变质,数量不足,掺杂掺假商品的行为;
5、是否有虚假广告或对商品质量、服务、功效适用范围作虚假宣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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