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实施方案
(2021—2023年)
按照《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为组织实施好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我国先后于1979—1983年、2006—2009年开展了两次全国性畜禽遗传资源调查。第一次调查,初步摸清了全国大部分地区的畜禽遗传资源家底,出版了《中国家畜家禽品种志》,收录品种282个。第二次调查,在摸底调查基础上,查清了1979年以来畜禽遗传资源的消长变化,编纂出版了《中国畜禽遗传资源志》,收录畜禽品种747个。结合第二次调查结果,农业部修订了《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确定159个地方品种列入名录,国家级保护品种增加了21个。由于工作基础、交通条件、人文地理等多种原因,第一次调查未涉及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5省(自治区)青藏高原区域,新疆部分地州县以及部分边远地区,第二次调查也没有完全覆盖上述地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气候环境变化以及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畜禽种质资源群体数量和区域分布发生很大变化,地方品种消失风险加剧,一旦消失灭绝,其蕴含的优异基因、承载的传统农耕文化也将随之消亡,生物多样性也将受到影响。当前,迫切需要组织开展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摸清畜禽和蜂、蚕遗传资源家底,发掘一批新资源,科学评估资源珍贵稀有程度和濒危状况,实施有效保护,为打好种业翻身仗奠定种质资源基础。
二、主要目标利用3年时间,摸清畜禽遗传资源的群体数量,科学评估其特征特性和生产性能的变化情况,发掘鉴定一批新资源,保护好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实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分年度实现以下目标。
2021年,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全面启动,完成畜禽遗传资源基本情况普查(面上调查);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投入使用;完成西藏、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等5省(自治区)青藏高原区域及新疆部分地州县畜禽遗传资源重点调查,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发布2021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2022年,完成数量发生重大变化的畜禽品种现场核查;完成已有遗传资源和新发现资源的性能测定、特征特性专业调查;鉴定发布一批新资源;完善濒危等级标准,收集保护一批珍贵稀有濒危资源,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作保存遗传材料15万份。发布2022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2023年,完成全部普查任务,第三次全国畜禽遗传资源普查数据存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数据库;国家基因库保存遗传材料新增5万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作保存遗传材料20万份;发布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状况报告和2023年版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品种名录。
三、重点任务
(未完,全文共3622字,当前显示11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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