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慰问党员活动方案制定
七一慰问党员活动方案制定1根据县委的要求,我镇拟于七一前,开展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走访慰问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20日-6月30日。
二、参与对象
全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xx干部。
三、活动方式
(一)党委、政府、人大主要领导的分头走访活动。
由党政办牵头,镇班子成员分11个组,每组1名工作人员陪同。三位主要领导分别慰问2名困难党员、8名分管领导慰问1名困难党员,向每名慰问对象发放200元的慰问金和价值100元的慰问品。
慰问活动的分组、慰问对象的确定由组织办牵头负责,慰问金和慰问品的准备由民政办牵头负责,慰问工作的联络、车辆安排由分管领导所辖站办所负责。
(二)结穷亲帮扶活动。
机关干部中未开展xx的同志,必须在七一前到结对户中开展帮扶活动。各村(社)党组织也要利用建党xx周年,走访慰问本村困难党员,解决矛盾问题。
(三)党委、政府集中慰问活动
由民政办牵头,分管领导带领相关人员到镇敬老院开展慰问活动,通过打扫卫生、沟通交流等方式开展服务活动。
七一慰问党员活动方案制定2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做好党员服务工作,是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的重要举措。经研究,决定在七一之际,开展慰问生活困难党员活动,现就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条件
本次活动的慰问对象为生活困难的党员,主要条件如下:
1.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我校党委的中共正式党员。
2.党员本人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3.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导致的生活特别困难。
4.因其它特殊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党员。
5.原则上,连续2次以上得到学校慰问金的党员同志,此次不再申报。
二、程序和时间
1.支部申报。
各党支部在认真了解本支部生活困难党员情况的基础上,经过支部委员会研究,以支部为单位向所在二级党组织提出生活困难党员名单,并说明困难情况。
2.二级党组织推荐。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对各支部上报的生活困难党员情况进行核实,研究确定困难党员1-2名(若无合适对象,也可不推荐),组织填写《xx生活困难党员补助对象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材料于20xx年6月19日前报送组织部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
3.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困难党员名单和补助金额,并报校党委同意后,将慰问金发至各二级党组织。
4.走访慰问。学校领导、各二级党组织根据工作安排,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及时落实困难党员慰问帮扶工作。
(未完,全文共3079字,当前显示102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