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医疗保障行政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局关于强化医保基金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医疗保障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医疗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定点医药机构落实医保基金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落实参保缴费法定义务,参保人员依法享受医疗保障待遇,有效防范欺诈骗保行为的发生,守好全市人民群众的救命钱。
二、目标任务
以防范欺诈骗行为发生,保障基金安全为目标,按照分层级、分类别、全对接的要求,将涉及医保基金安全所有行政执法事项纳入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探索全方位监管,增强行政检查质量和有效性,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增强参保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检查重点及分工
序号
检查项目
重点内容
相关要求
责任处室
1
打击欺诈骗保
1.以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为重点,兼顾冒名就诊、挂床住院、违规收费、不合理医疗等违规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超药品限定使用范围和无指征使用药品专项行动。
3.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集中打击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中仍存在的诱导住院、虚假住院等违法行为。
1.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覆盖率不低于20%。
2.市本级案件发布不少于10件。
基金监督处
医保中心
2
对用人单位不办理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登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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