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个人所得税检查工作总结
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国税发〔〕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于年月日全市财政地税工作会议上,全面布置了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通过专项检查共查补税款万元,其中自查查补税款万元,重点检查查补税款万元。现将此次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有力。
检查前,我局成立了由周时悌副局长及相关处室处长组成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并召开各地税分局局长会议,明确“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指导思想,制定检查方案和检查重点,下发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地税二〔〕号),印制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和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各地税分局也成立了以分局长牵头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进行了周密部署,并主动向当地区县领导汇报,取得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同时大力开展税法宣传工作,在纳税申报大厅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公布税法咨询电话,利用有线电视网进行宣传等等。我们还深入各地税分局,对税务干部普遍进行了业务培训,并成功举办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收到良好效果。各地税分局也根据代扣代缴单位实际情况,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特点,对纳税户进行了多种形式的辅导。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确保了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方法明确,重点突出。
按照总局的要求,结合我市情况,确定了“全面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税为主,各税统查”的方法。
(一)全面发动自查。从年月日至月日为自查阶段。要求所有纳税人和代扣代缴单位对年以来执行个人所得税法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自查表》,于月日前全部收回。各地税分局将自查情况汇总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上报市局。通过自查,增强了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和税法熟悉程度,申报率大大提高,共查补税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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