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四有四统一经验总结
妇联紧紧围绕党群共建创先争优,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妇女之家”职能作用,让“妇女之家”真正活起来。
强化管理,“规范建家”。按照“四有四统一”的标准规范管理“妇女之家”,即“有场所、有设施、有制度、有活动”、“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挂牌”,各村、社区妇女们自发成立了“妇女之家”建设领导小组、关爱妇女儿童领导小组,设立了妇女维权岗,引领越来越多的妇女群众走进“妇女之家”受关爱、享温暖,使妇女群众有“家”可依。截至目前,全旗已建“妇女之家”72所,其中受旗级表彰的优秀“妇女之家”6所、优秀“妇女之家”负责人12位,受市级表彰的优秀“妇女之家”1所。
(未完,全文共1017字,当前显示292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