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创新基层党建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要求,推进全镇纪检监察组织“四个规范化”,即:组织机构规范化、职能职责规范化、工作运行规范化、工作保障规范化;充分发挥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四大作用”,即:基层政权建设战斗堡垒作用、反腐倡廉前沿阵地作用、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基层创新示范窗口作用;实现“五大目标”,即: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基层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不断好转,基层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本领和服务效能明显提高,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和融洽,为实现全镇农村基层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提供有力的纪律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规范化。镇设立镇纪委和行政监察室,各村(社区)设立18个纪检小组、165个村民小组廉情监督员,着力解决好“有人干”的问题。
(二)职能职责规范化。规范完善镇纪委监察室、村纪检小组等纪检监察组织及镇、村、组纪检监察干部和纪检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规范镇纪委书记分工,着力解决好“干什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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