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环境保护工作意见
2014年是全力推进省级生态县建设的验收攻坚之年,为认真抓好我镇生态环保工作,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生态环保目标任务,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及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围绕生态县建设目标,以污染源整治和饮用水源保护为重点,狠抓年度责任目标落实,推动辖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二、工作目标
按照“削减存量、控制增量、平衡环境容量、提高环境质量”的要求,确保年内完成环保目标任务。一是全力推进污染源总量减排,确保全面完成县政府下达我镇减排目标任务。二是严禁生活垃圾和病死畜禽及含油废水直接下河,确保出境片面水质达ⅱ类标准。采取镇域内噪声管制。三是加强大气联防联控、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采取降尘措施,减少扬尘污染。四是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率达100%。五是加强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监管,协助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切排污设施和无关建、构筑物,确保饮水安全。六是抓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大农村畜禽养殖场废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取缔网箱肥水养鱼。七是科学划定秸杆禁烧区域,禁止一切露天焚烧行为,防止大气环境污染。八是大力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细胞工程建设,完成生态建设创建任务。九是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提高公众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十是确保按时完成辖区内限期治理任务。十一是确保全年辖区内无环境污染,放射性电磁辐射污染,生态破坏和饮用水源不安全事件发生。
三、工作重点及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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