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创建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篇一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市民生活质量,实现环境改善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宜居城市五城同创的要求和部署,现依《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及《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xx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普惠群众的创建方针,坚持全民动员、全员参与、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政企互动、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创建机制,全力开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努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全面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卫生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领导组。
组长:张旭光(市委书记)
第一副组长:郭保平(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
副组长:王锦锋(市委、纪委书记)
乔云(市委、组织部长)
刘旺珠(市人大副主任)
张文钟(市政协副主席)
郭贵和(市委秘书长)
许守盘(市政府秘书长)
孟林生(市委宣传部部长)
李荣中(市卫生局局长)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创卫常务工作。
领导组下设五组一办:
(一)环境卫生组
组长:孟林生
副组长:王正龙梁通鹏苏云福张培吉
王孝德赵立永胡玉珍韩锡涌
各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
职责。负责对市容环境卫生、社区和单位卫生、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卫生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二)环境保护组
组长:杨郁玺
副组长:张万宏梁通鹏胡玉珍
职责。负责对环境保护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三)行业卫生组
组长:许守盘
副组长:李荣中马太攀田曜张力军
冯光源张万宏王玉平张培吉
梁通鹏
职责。负责对健康教育、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治、病媒生物防制等创卫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导检查。
(四)督导检查组
组长:杨有毅张耀武
副组长:武鹏飞董纪先
职责。负责对创卫各项工作的督导和检查。
(五)宣传报道组
组长:孟林生
常务副组长:张久珠
副组长:杨元忠马明高赵述灏
职责。负责创卫的舆论引导和宣传报道。
(六)创卫办(爱卫办)
主任:李荣中
副主任:赵辰龙任德亮武远东杨同平
职责。负责创卫的综合协调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创卫工作方案、迎接检查活动方案、综合材料的起草印发工作。
三、目标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由创卫办(爱卫办)总负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主要领导重视,率先垂范、真抓实干,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牵头单位:市政府秘书处。协助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2、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牵头单位:市爱卫办。协助单位:十大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
3、市爱卫会办事机构具备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编制、人员、经费和工作条件,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协助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新义街办、中阳楼街办、振兴街办、崇文街办、东许办事处、胜溪湖办事处、爱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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