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一根据《融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xx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批复》(融政函〔20xx〕257号),我县安排60万元用于核桃扶贫产业发展,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项目计划要求,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根据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新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特制定以下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计划发展核桃种植750亩,投入财政扶贫资金60万元,扶持农户300户,受益人数1200人。
以每个贫困人口种植10株计,年人均增收约2500元。
项目的实施可带动260户1000人脱贫致富。
二、扶持对象
融安县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三、奖补标准和限额
产业精准扶贫核桃项目每亩奖补800元,补助上限为人均不超过3000元。
四、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验收程序
农户完成种植后,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验收;各乡(镇)人民政府组成验收组,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验收完成后,造册核定奖补金额,并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乡(镇)将请款报告和验收材料一式两份送县扶贫办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县扶贫办将奖补资金拨付到乡(镇),再由各乡(镇)拨付至种植户银行账户。
验收档案材料由乡镇和县扶贫办各存一份。
(二)验收标准
每亩种植40株,验收时成活率需达到90%以上。
五、资金筹措和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治区和柳州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资金由县扶贫办统筹管理,项目计划总投资60万元。
六、项目实施与管理
项目由县扶贫领导小组产业开发专责小组负责实施。
县林业局负责种苗组织、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项目实施乡(镇)负责宣传发动、为参与产业开发的建档立卡户建台帐、组织验收和发放奖补造册登记审核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县扶贫办负责奖补资金拨付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工作;县审计部门负责项目的审计工作。
农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二为认真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当前扶贫开发工作实际,以培育、发展产业为着力点,提高经济收入,促进贫困农户脱贫致富为主要目标,根据《融安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构树介绍
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生长旺盛、根系发达等特点,同时具备节粮、减排、提质、增效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根据饲养试验,杂交构树全株经科学发酵加工处理后,可以替代全价饲料比例高达30%,用杂交构树作为原料配合的饲料每吨可节约成本180元。
杂交构树生态饲料可喂养牛、羊、猪、鸡、鸭、鹅、兔、鱼等多种动物。
二、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构树产业优势,结合全县构树生产发展,积极有效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努力提升构树种植规模和产量,为广大贫困群众提供稳定和可持续的经济收入,进一步巩固和深化精准脱贫的成果。
项目计划发展构树种植示范基地500亩,重点在泗顶镇三坡村组织实施。
计划发动300户农户参与项目实施,受益人口达1200人,按照构树鲜料收购价格每吨300元,每亩每年产出鲜料8—10吨计算,每亩土地年产值达到3000元。
项目实施可巩固250户1000人脱贫成效。
三、扶持对象
融安县泗顶镇三坡村建档立卡户(其中。20xx年贫困户和20xx年脱贫户按自治区文件已明确可以享受;20xx年和20xx年建档立卡退出户尚未明确是否享受,需待自治区出台文件后再按文件执行)。
四、奖补标准和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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