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教所平安创建实施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工作意见》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建设“平安福建”的实施方案》以及省局拟制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5年努力,力争达到“平安场所”标准,实现省局提出的“四个明显提高”,“四个逐步下降”和“六个确保”要求,再创我所安全工作新业绩,即在保持现有工作成绩(已连续实现4年9个月安全所)的基础上,争创10年安全所。
二、工作步骤
(一)研究部署阶段。以省局要求为依据,结合场所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层层落实责任制,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广泛动员部署,营造浓厚氛围,全面启动建设“平安场所”活动。
(二)实施开展阶段。从现在起至2008年3月,各项工作决策、谋划要以建设“平安场所”为抓手,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劳教所为方向,按照责任目标、责任要求,扎实推进,保证质量和进度,确保建设“平安场所”目标的全面实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至2008年3月,在我所实现连续时间10年安全所之际,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巩固和发展建设“平安场所”成果,努力构建安全长效工作运行机制,开创劳教工作新局面。
三、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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