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自评报告
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放管服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坚持把行政审批工作作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抓手,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情况
1.政府职能转变落实情况。一是切实做好省级事项委托下放的衔接。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厅将省级行政职权压减工作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强市放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推进。根据粤府令第270号,将29个事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委托给各地市实施,依法与21个地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细化明确委托事项具体内容、执行方式、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委托期限等内容,并于2020年2月26日在厅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调整实施事项的承接部门、交接日期、具体内容及责任等。其中行政许可事项,通过提供审批专用章、协助开通在线办理端口及各环节人员账户密码、指导完成事项在政务服务系统内的认领和编制实施清单等方式,为各地市开展工作提供便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调整实施事项,分领域分行业制定了内部操作指引,及时将有关法律法规依据、文件、表证单书及各类文书模板等一并提供给各地市工信部门。通过微信工作群、电话等方式及时解答和回应地市提出的疑问。结合委托以来地市反馈遇到的情况、问题,对内部操作指引进行了修订并予以印发。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本系统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着力强化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能力水平。三是动态调整和完善权责清单。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专项工作系统和互联网+监管事项系统,动态更新厅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清单。四是跟进做好调整实施事项的评估工作。通过双随机检查、地市反馈等方式,收集事项调整实施以来的意见建议,为做好省级职权事项调整评估工作提供参考。此外,研究将部分事项委托给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南沙自贸试验区实施。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20〕113号)要求,我厅对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自查,将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在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平台予以公开,实行动态管理。我厅不存在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举办企业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情况。
3.建立健全行政许可事项评价情况。我厅暂无本省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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