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计划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城市”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决定从2005年4月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校园”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使全系统成为教育教学秩序稳定,治安状况良好,安全保障严密,校园环境优美,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群众满意度最高的全市最平安和谐行业之一。具体目标是营造“三个环境”,形成“四个机制”,达到“五个明显增强”。
营造三个环境:
(一)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全力维护教育稳定、校园稳定,发挥教育行业的精神文明窗口作用,努力营造安定的社会政治环境;
(二)进一步完善校园治安防控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努力营造稳定的校园治安环境;
(三)认真排查学校的交通、住宿、饮食、消防、周边环境隐患,强化管理监督,努力营造良好的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形成四个机制: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形成坚强的保障机制;
(二)依法执教,提高效能,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形成有效的管理机制;
(三)加强校园安全信息网建设,形成校园安全情况第一时间报送到有关部门的信息机制;
(四)健全巩固提高法制校长、副校长队伍建设,定期有针对性地为学生上法制课、做法制辅导讲座,邀请专家经常进行心理健康矫正教育,减缓学生心理压力,形成有的放矢的校园安全教育机制。
达到五个明显增强:
(一)校门封得住,把得严,校外敌对组织、敌对分子、恐怖势力、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社会闲散人员以及违法分子在学校得到有效控制,防范、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综合水平在全市领先,维护学校、师生安全的能力明显增强。
(二)学校治安秩序平稳,防范体系不断完善,内外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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