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05年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5〕1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切实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和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建立完善的粮食直接补贴机制,维护好、实现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基本原则。保护粮食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全面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有利于加快国有粮食企业改革进程;便于公开、公正规范操作,保持农村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补贴品种与依据。2005年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的品种、依据、兑付方式和资金管理原则上按《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的通知》(鲁政发〔2004〕21号)执行。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品种为小麦,以小麦种植面积为计算对农民补贴的依据。
(二)补贴标准。2005年仍按2004年省政府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每亩补贴13元。
(三)补贴方式。各县区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可采取直接发放现金的方式,也可逐步实行"一折通"或"一卡通"的方式,还可与当地金融机构协商采用专用委托付款凭证的方式。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资金兑付过程中严禁任何形式的抵扣。小陈老师工作室原创
(四)补贴时间。各县区要在3月25日前将种粮农民的补贴资金数额通知到户,资金兑付工作在4月10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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