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在中小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中学、县直各教育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大中小学开展廉洁教育试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经研究决定,从2006年起,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也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配合和支持。学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利于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基础性作用,是新形势下有效抵制西方文化思潮冲击和消极腐朽思想侵蚀青少年的重大举措公务员之家,是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任务,对于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确保社会主义事业代代相传、伟大祖国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学校是培养人才、传承文明、建设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命运。在青少年学生人生起步、踏入社会前接受廉政文化熏陶,可以引导和培养青少年形成正确、积极、健康的理想信念、道德观念、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养成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情操,成为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
二、准确把握在全县中小学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明确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学校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学生成长成才规律,结合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规划,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因势利导,循序渐进,保持生动性趣味性、知识性参与性与政治性思想性的统一,不断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传播廉洁知识,弘扬廉政文化,优化育人环境,陶冶和培养师生员工正确的价值观、世界观、人生观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二)严格遵循开展反腐倡廉教育的基本原则。坚持学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在充分发挥学校德育主课堂、主渠道、主阵地的基础上,有意识地挖掘、渗透其他学科教学中的廉政文化内容,使学生既学到文化知识,又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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