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思路
2006年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范的开局之年,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创建“平安县”,构建和谐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06年我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发展观总揽工作全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创建“平安县”,确保全县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明显好转,促进“三个文明”快速健康发展。确保我县200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省、市排名中,实现“进类进位”的目标。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1、严格实行领导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党政一把手对其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
2、严格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的单位和驻县的县以上国有企业)要与县综治委签订责任书;各乡镇站、办、所和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要与所在乡镇综治委签订责任书;个体工商户和村民小组要与所在村(居)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空白”的责任体系。年终,县综治委组织考核排名,并将排名在全县通报。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不按上级要求,落实上级决策;不及时完成上级的交办任务;不积极稳妥处置突发性事件;不认真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职责的单位或个人,要实行责任追究。
4、严格实行一票否决权制。对因领导不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不健全,造成本地本单位治安混乱的;对不稳定因素或内部(请登陆政法秘书网)矛盾不及时化解,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危害社会稳定的;对因主管领导、治安责任人不负责任,发生特大案件或恶性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单位要予以一票否决
5、严格实行季度通报,半年讲评,年终排名制度。县综治委将建立健全季度通报,半年讲评,年终排名制度,进一步加强督查、指导、考核工作,
二、全面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建“平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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