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思路
适应新形势开拓新思路
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系统工程,综合性强,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任务重大。当前,关键是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核心是增加农民收入,基础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目标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农林局作为主管农口的职能部门,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全面领会和准确把握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丰富内容和基本要求,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壮大农村实力、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进程
深化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活力,这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之一。在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妥善处置村级集体资产,是当前农村工作中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目前,我区农村中出现了一批镇中村和拆迁村,这些村都具备撤队转居的条件,全面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与组织成员个人的关系进行量化、固化,已显得十分紧迫。实施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明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集体资产中的产权和权益,有利于消除农民对自身利益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民的非农化转移,完成从农民到城市居民的历史性转变。更重要的是,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就可以向具有法人地位的市场主体转变,发展农村集体经济,走资本经营之路,继而打破城乡壁垒、地区分割,促进城乡经济相互融合渗透、优势互补,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两个率先建设。全面推进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
1、强化培训,加强宣传。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任务重、要求高,是一项法制和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改革中每个条款、每个方案的制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尤其在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的审核、认定等方面,必须通过规范性操作和审核把关,才能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业务、政策培训工作就显得紧迫而必要。近期我们将分批组织镇(街道)经管站及村负责人进行政策及操作技术业务培训,有针对性地举办股份制和合作经济知识培训班。通过培训,达到宣传政策、规范操作、推进改革进程的目的。
2、分类指导,按序推进。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先固化、分阶段量化”的内容有两项,即清理核实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和界定本村范围内的村民股东资格。先固化、分阶段量化的对象是:以村为单位,村组两级集体经营性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常新委(2005)107号文件精神,全面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全区共有72个村,要求在4月份制定改制方案,年底完成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对村组两级净资产在500万元以下的村,要求全面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固化工作。具体内容是:清产核资后的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暂设为集体股,待集体经济改善后再明确股值,并量化到社员,进行股份制改革。时间安排为:四月份形成成员资格界定和清产核资方案,六月份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十月前固化确认结束。
3、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是继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乡村集体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又一次农村经营制度改革,工作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目前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主要有资产保护型、存量折股型、增量扩股型三种类型,在实施过程中必须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执行常新委(2005)107号文件规定程序和改制内容,突出抓好清产核资、股权设置、股份量化、制定章程、组建机构、办理登记等6大核心环节,在明晰产权主体、合理界定股东资格的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等经营管理制度,提高合作社民主管理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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