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广州市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方案
(2021-2025年)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字〔2018〕19号)、《广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穗乡村组〔2019〕11号)、《广东省精勤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年)》(粤农农〔2020〕148号)、《2020年广东省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和《广州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立足广州现代农业转型升级、城乡融合发展的实际,以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为导向,以满足农民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培育质量效能为关键,分层分类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带动乡村人口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培养壮大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2021年起,在全市七个主要农业生产区(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从化和增城区)启动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提质增效行动,重点组织培育经营管理、专业生产和技能服务3种类型。争取到2025年底,累计培育高素质农民8000人,其中经营管理型4000人。
三、教育培训
(一)培育对象。
各区要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和摸底调查,组织区域内有意愿、有需求、有基础的农民,积极报名参加培育。年满16周岁,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务农农民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应列为培育对象。培育对象为三种类型:
经营管理型。重点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和创新创业带头人,包括农业企业经营管理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家庭农场主和现代创业创新青年等,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认识管理、市场开拓、产品营销和风险防控能力。
专业生产型。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农业劳动者,提升培训对象的生产组织能力和技术技能水平,提高其生产效率、质量标准和绿色发展水平。
技能服务型。主要培养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包括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农机服务人员、统防统治植保员、村级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农产品电商营销人员、农产品直播带货人员等,提升培训对象所从事产业或所在岗位的核心能力、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服务的能力水平。
(二)资金安排。
补助标准。经营管理型按人均6500元补助,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按人均2500元补助。本年度参训学员可以在次年参加同一层级不同培训,或参加同一类型更高层次的培训。同一层级培训学员与上年重复率不超过8%。
资金用途。市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高素质农民培育期间的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劳务费、专家评审验收费、课室和实训基地租金、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宣传发动、专题报道、培训机构遴选、政策调研、认定管理、绩效考评、后续跟踪、管理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各环节开支,不得用于农民参加学历教育的学杂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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