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积极有序推广和规范碳中和方案
为贯彻国家二氧化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落实省委省政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策部署,践行绿色低碳发展新理念,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有序推广和规范各类活动碳中和,根据《大型活动碳中和实施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2019年第19号公告)、《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川府发〔2017〕31号)有关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将社会层面碳中和作为传播绿色低碳理念、强化碳排放管理、扩大气候投融资、培育低碳新业态、提升绿色影响力的重要途径,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有机结合,以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为归宿,以赛事、会议、展览等大型活动碳中和为引领,以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商场等运营场景和各类企业、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生活碳中和为重点,以平台建设、宣传推广、项目示范为抓手,分阶段、有步骤推动各类社会活动实施碳中和,为绿色生活和低碳发展提供时尚选择。
——到2022年,建成四川省碳中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一批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碳中和示范项目,碳中和参与度明显提高,碳中和覆盖领域不断拓展,碳中和服务能力大幅提高。
——到2025年,初步构建起对接国际标准、符合国家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碳中和政策标准体系和支撑服务体系,大型活动碳中和有序推行,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弘扬。
二、实施主体
碳中和实施主体包括企业、公共机构和社会组织等机构实施主体和个人。机构实施主体可对举办和参加的大型活动,以及生产、经营等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碳中和;个人可自愿对生活、工作等活动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实施碳中和。鼓励将机构实施主体集中开展的碳抵消与个人自愿实施的碳抵消相结合,实现整体碳中和。
三、重点任务
(一)制定碳中和政策规范
建立健全碳中和引导、支持和规范政策体系,促进机构、个人参与和推广碳中和,规范开发减碳效益明显、衔接国际国内标准、具有广泛市场认同、区域特色突出的碳减排信用产品。科学有序推进各类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发,在国家发布方法学之外优先制定3—5个常见场景碳排放核算方法,推动碳汇扶贫、光伏扶贫、农村沼气、甲烷回收利用、节能提效改造等领域碳减排项目开发。加快制定碳中和技术规范,推动碳排放核算、碳中和实施标准化、规范化和数字化。
(二)搭建碳中和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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