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矿山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进一步搞好我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岑溪市人民政府要求,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1、死亡重伤事故为0;
2、重大设备事故为0;
3、重大爆炸事故为0;
4、重大以上生产事故隐患查出率为100%;
5、安全隐患整改率达100%;
6、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持证率达100%。
二、目标管理
1、各厂(矿)的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车间的责任人(业主)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
2、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劳动法》规定,抓好企业(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纳入年度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求全体员工办理有关安全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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