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年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光明区规划土地监察局2021年
双随机一公开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市、区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进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规划土地监察领域随机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规划土地监察条例》第十三、十六条的规定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深府函〔2016〕259号),随机抽查对象为:我局负责行使的4项行政许可事项中,本年度已完成审批工作事项。即获取《深圳市光明区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深圳市临时用地合同书》部门或企业,是否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建设。
三、职责分工
(未完,全文共1272字,当前显示41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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