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
南京市推进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
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全省经济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20﹞7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开放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结合南京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和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经开区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开放水平,增强产业能级,实现高质量发展,为南京建设高质量发展全球创新城市、高能级辐射国家中心城市、高品质生活幸福宜居城市、高效能治理安全韧性城市提供有力支撑,为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首位担当、在现代化新征程上建设强富美高新南京作出更大贡献。
二、高水平推进开放合作
经开区要当好开放型经济主力军,更好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积极促进内需外需、进口出口,协调推进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在国际国内双循环相互促进中壮大开放发展能级,增强国际合作竞争优势。
(一)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经开区要全面落实国务院稳外资政策,全力稳定利用外资规模,保持外资合理增速。积极拓展外资来源地,加强吸引日韩、港台、欧盟、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升先进制造业利用外资占比。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导向,聚焦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地标产业,聚焦产业链核心和价值链高端环节,集中优势资源和政策引进一批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外资龙头项目。支持有条件的经开区争创省级国际总部集聚区,建立外资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大力引进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积极推动经开区内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升级为总部或功能性机构。依法合规在外商投资项目前期准备等方面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投促局、市外办、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二)提升对外贸易水平
推动符合条件的经开区创建国家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和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促进贸易与产业互动。加强供需对接,帮助经开区外贸企业进商超、进渠道、进电商平台、进云上展会,多渠道开拓内销市场。推进关税保证保险改革,鼓励具备资质的保险公司为经开区企业提供关税担保,加快海关、税务和保险机构信息化联动,提高通关效率,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支持南京综合保税区、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开展跨境电商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推进跨境电商b2b出口试点工作,优化跨境电商监管措施和跨境收支便利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贸促会、市金融监管局、金陵海关、新生圩海关、禄口机场海关、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管部、各经开区及相关区)
(三)加强对外合作共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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