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评比办法
第一条为了保证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切实提高我局行政执法水平,根据《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本局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评比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考核评比工作由昆山市财政法制宣传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其下设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评比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行政执法依据贯彻情况;
(三)行政执法情况;
(四)行政执法公示情况;
(五)执法人员管理及执法监督情况;
(六)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考核情况;
(七)其他需要进行考核评比的事项。
考核评比的详细内容见《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考核标准一览表》
第五条考核评比的办法:
考核评比采用百分制,实行年度考核,即每年12月底考核本年度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
每年度12月初,各执法机构应对本机构当年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总结,对照本办法进行自评打分。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执法机构自评基础上,轮流从各执法机构抽调若干人员,连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第六条考核评比的工作程序:
执法机构向考评组报告本机构年度行政执法自评情况;
考评组对照《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执法机构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逐项打分,并评定最后得分。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考评组对各执法机构的考核情况进行汇总,以得分多少为序,提出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备选机构5至7个,报领导小组审定。
领导小组对被评为全局行政执法先进单位的执法机构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发生错案和考核不合格的执法机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本办法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昆山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一览表
项目
考核内容
分数
考核标准
一、
责任制落实情况
(10分)
行政执法责任落实到人到岗。
10
(未完,全文共2567字,当前显示84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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