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丽区审计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东丽区审计局2021年度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
津丽审〔2021〕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我局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审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进一步强化审计工作的政治属性,坚持治已病和防未病相结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作用。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通过聚焦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和担当作为;深入揭示领导干部在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和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存在的重大违纪违法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推动标本兼治;客观评价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职责履行情况,并准确界定责任;推动本部门、本单位科学发展,从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建议,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一)审计对象。经中共天津市东丽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今年共安排华明街道等11个单位25名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二)时间范围。以被审计领导干部任免职时间结合以往审计情况确定审计期间;对有关重大事项作必要的追朔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通过审计,查清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部门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相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重点关注党政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和市、区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任务推进、重大经济决策、重大投资项目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民生改善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规定等情况,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部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形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组织部门考察、任用干部提供参考依据,为纪检监察、巡视巡察提供线索,遵循经济运行规律,维护经济秩序,为东丽区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经济保障。
(一)报表项目类审计内容
1.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情况
审查财务会计报表反映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与明细账反映的各项要素是否相符;审查各项要素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2.收入、支出真实性、合法性
审查财务会计报表反映的各项收入与明细账反映的各项收入是否相符,各项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审查财务会计报表反映的各项支出与明细账反映的各项支出是否相符,各项支出是否合规;对支出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进行审查,有无虚报冒领、虚列支出;审查有无违反津补贴发放规定的情况;审查是否严格压降三公经费及公共经费支出;审查当年基本支出结余的上缴情况。
3.货币资金的真实性、完整性
(1)审查现金日记账,检查该单位现金日记账是否做到日清月结,并通过监督盘点库存现金,检查现金是否安全、完整。检查会计报表反映的现金年初、年末余额,与日记账是否一致。
(2)审查银行存款账表年初、年末余额是否一致,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存款对账单经该单位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后,账、单是否相符;审查零余额账户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公务卡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审查银行账户是否经财政审批或备案。
4.固定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
(1)审查是否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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