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会学习文章
党员会学习文章篇1
(一)集体领导和民主集中制。
上面说过,党的组织结构的具体形式是民主集中制。党是有组织的,有组织系统的。党内有领导者与被领导者,但是党的领导是集体的领导,不是个人的领导。因此,必须要有民主,然后才能实现集体的领导。所谓集体领导,即是集合全党的经验和智力,集合全党最好的意见和计划,使之成为—个决议案,成为一个方针。
任何一个共产党员,不论其地位怎样,只要他有相当的水准,能认识革命的规律性,就有机会提出他的意见。如果他的意见中有一部分好的,那末这一部分好的意见就会被采纳,作为党的总的领导方针中的一部分,就是说,他就参与了党的集体领导。因此,也就是说,任何党员都有机会参加党的集体领导,参加对全党、对革命的领导。
同时领导又是多方面的,是具体的,如领导战争,领导工农运动,领导政权,领导油印工作,领导医务工作等。因此,党的领导除了一般的战略策略的确定外,其他一切领导都是具体的,而各部分具体工作之领导,又皆有其自己的规律性。因此,需要各方面的、具体的领导者,就是说,需要集体领导下的个人负责制。可是各方面的具体的领导也是有一般性的,因为它是总的集体领导的一部分,如果每一部分具体的工作领导得好,也就使普遍的工作都做得好。所以,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是统一的。
我们党的战略策略的方针是已经确定了的。这是全党同志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则,研究了具体的中国社会所得出的共同结论。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在中国的具体运用(但是如果有人还有新的意见,仍旧可以提出来的)。这亦就是党的集体领导的根据。
为了达到思想意志的统一,也必须实行民主集中制。就是说,要大家来讨论,发表意见,好的意见要采纳,不好的意见要加以说服。民主集中制的意义便是把大家的意见和力量集中起来、组织起来,成为一个统一的意见和统一的力量。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问题未决定时,大家可以提出意见,既已通过,就必须执行。即使你不赞成,也必须服从。民主与集中是统一的。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同时,没有集中也就不能有民主。因为如果没有少数服从多数,结果必然要使多数人的利益为少数人所破坏,即是说,必然要弄到反而使多数人服从了少数,这就是不民主了。
(二)党内对民主集中制的错误认识。
民主集中制的这些基本原则是容易懂得的,是容易为人背诵的。但是只有在实践中真正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去实行的,才能算是真正懂得这些原则,才能算是布尔什维克。
根据中国党的经验教训,证明实际上有很多人并不懂得民主集中制。因为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是绝对的,无条件的;但是有很多人却认为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据我所知,他们所提的条件,有以下几种:
有人说,要我服从上级和多数是可以的,但上级和多数在原则上、在政治上先要正确。若在政治上错了,我就不服从。这就是以多数的、或上级的、或中央的正确与不正确为服从的条件。这个条件的提出是不对的,这就是破坏了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规定:只要是大多数、是上级或中央通过决定了的,就要服从,就是不对也要服从。恰恰在这时候,特别要遵守纪律,要服从多数,要服从上级或中央,不管多数、上级或中央对与不对。
为什么不对也要服从呢。这因为。
第一,这只是你认为上级、中央或多数错了,到底错了没有,还不知道。如果你认为错了你就不服从,他认为错了他就不服从,那就没有党,只有散伙了事。可是到底是谁对了却并未弄明白。过去陈独秀、罗章龙、张国焘等人,都是以中央错了,我对了的口号,来反对中央,并另外成立中央,造成党内分裂。可是以后事实证明,错的恰恰是他们,而不是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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