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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贺州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

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发〔2021〕6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函〔2021〕673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死灰复燃,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统一部署要求,2021年5月至8月,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以下简称回头看行动),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确保我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止耕地非农化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旗帜鲜明、态度坚决,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通过回头排查、回头整治、边排查边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进一步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监管机制,严防大棚房问题反弹和死灰复燃,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健康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二、回头看行动排查整治范围

回头看行动排查整治重点聚焦三类问题:

(一)以设施农业为名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与农业发展无关的设施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住宅、餐饮、娱乐等非农设施

(三)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面积严重超标准(参照《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0〕3号)和《贺州市自然资源局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贺州市设施农业用地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贺自然资规〔2020〕5号)。

此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生态移民、扶贫搬迁、下岗职工再就业等涉及的设施农业项目,涉及看护房超标或手续不完善的,由各市人民政府统一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按‘一事一议’的原则处理。各县(区)要依法依规进行彻底清理、全面整治,要对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区分类型、限期整改,注重方式方法,不搞一刀切。

三、工作机制

(一)市协调推进小组

为加快推进全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回头看工作,成立贺州市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统一领导协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行动。

长:罗扬生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庞姚明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副组长:王锦兵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赖庆文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员:韩必禄

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二级调研员

陆小毅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新闻出版局局长

蒙炎昌

市发展改革委总经济师

黄炳胜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有秀

市文旅局副局长

市乡村振兴局(原市扶贫办副主任、三级调研员)

(二)市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

市回头看协调推进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回头看具体工作的组织落实,承担日常工作。

任:王锦兵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

副主任:胥宇建

市农业农村局种子与种植业工作站站长

张洪良

市农业农村局土壤肥料生态站站长

黄捍东

市农业农村局农田建设工作站站长

伍宏联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执法监察科科长

徐彬栩

市自然资源局耕保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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