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小城镇经济计划
前言
加速小城镇经济建设和城市化进程,是世界发达国家促进经济发展的必然阶段和衡量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实力、开放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标志,也是我国贯彻落实“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作为我国国土面积最大、少数民族集中分布的灌溉绿洲农业省区,同时又是我国小城镇经济发展薄弱、城镇化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和区域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省区,一方面特色农产品、石油天然气、矿产、旅游资源极其丰富,具备建设多类型、各具特色的小城镇经济的巨大优势和潜力,另一方面小城镇自身经济发展落后,难以承担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辐射带动区域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任。而小城镇经济建设依托**中心城市和县城,围绕小城镇经济平台建设和产业支撑,积极发展小城镇,提升小城镇经济能力和辐射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将有助于完善**城镇化体系,提高城市化水平,满足**农村经济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实现城乡协调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拉动**整个区域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此,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和指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由自治区发改委牵头,会同自治区民政厅、建设厅、统计局、农业厅、畜牧厅、林业局、水利厅等有关厅局和各地(州)、县(市)的相关部门,专门成立了编制领导小组,组长由自治区发改委主任刘晏良同志担任,下设规划编制小组,并由**农科院负责牵头,会同多部门具体实施。
规划编制小组在全面收集和深入研究国内外小城镇经济发展资料和全疆229个建制镇以及631个乡镇经济社会资料、数据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研、对比分析和六个专题的系统研究,准确了解和把握了**小城镇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和现实需求。同时,根据**小城镇经济现状分析和各专题研究结论,突出小城镇经济平台和经济能力建设,按照规划要求和实际需要编制完成了本规划。规划共分十部分,总体上是在深入分析**经济、社会状况,以及小城镇经济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和建设条件的前提下,明确了**小城镇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原则和思路,并确定了**小城镇经济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提出了**—2010年**小城镇经济建设的规划分区、布局和重点建设内容、项目以及相应的政策保障措施。规划编制中共收集国内外小城镇资料400余篇,分析、整理相关数据数据2万余个,赴浙江省和南、北、东疆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规划研讨会和专题讨论、咨询会议9次,咨询专家50余人次。
本规划中所涉及的小城镇范围以国家批准的建制镇为主,包括目前尚未设镇建制的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产业发展前景以及辐射带动作用的乡镇(不含兵团)。规划中建制镇和乡镇数量、名称以民政厅认可的为准,建制镇和乡的基础数据按自治区统计局农调队调查数据为准。
本规划编制过程中得到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人大、政协以及相关厅局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协助,并经过多次咨询和修改,最终完成了此规划。
第一章背景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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