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民营企业工作计划(区)
(一)培育主体,优化结构,转变出口增长方式,提高外贸出口竞争力。一是继续培育一批规模出口企业和行业龙头骨干出口企业。培育品牌和自主研发出口企业。积极引导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和开展境外质量认证,使其从贴牌出口向品牌出口转变。鼓励出口企业设立境外研发中心,借助境外人才、技术和信息优势,进行自主研发,提高产品附加值。二是优化市场结构,实现出口市场多元化。积极引导企业调整出口结构的同时,做好新兴市场的开拓,确保经济持续,发动和组织企业参会参展,重点是组织参加广交会、东盟博览会和国外新兴市场展会。充分利用现有鼓励政策抢先进入发展中国家新兴市场,特别是东欧和俄罗斯市场。三是充分发挥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等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出口企业提供人才、知识援助和信息服务,加强外贸预警工作,提高企业及时应对“二反一保”等贸易摩擦的能力。四是全力发展加工贸易。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加工贸易知识培训,提高转变贸易方式能力,邀请专家举办加工贸易和ucp600培训活动。开展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工作,通畅报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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