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震减灾 十四五规划活动总结
浙江省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提高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能力,防范化解地震灾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纲要(2019—2035年)》《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十四五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等法律法规和文件,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工作成效
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领导下,浙江省大力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事业现代化建设,初步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基本业务、科技创新、社会治理的防震减灾现代化事业发展框架,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
1.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支撑体系基本形成。新建、扩建地震监测台站70余个,浙江省地震监测台站达到150个,基本实现观测手段全覆盖。地震预警系统建设稳步推进,试点建设4个简易震感台网,安装地震烈度仪、震感仪300余套。建立健全省级、市县或台站等分级节点组成的网络基础设施,地震监测数据实现50%的专线传输。海洋地震监测工作逐步开展,基于空间、地面以及地下观测的多维地震监测网络基本形成。初步建立地震台站监测运维一体化平台,嘉兴示范区地震灾害风险评估综合平台、热力图大震应急辅助服务系统等数字化应用平台成效初现,防震减灾数字化架构初步形成。防震减灾社会阵地建设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401个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556个,创建和完善省级以上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27个,数量居全国前列。
2.防震减灾基础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地震速报服务时效进一步提高,基本实现2.0级以上地震2分钟自动速报。地震异常识别能力和震后趋势研判水平进一步提高,对2017年磐安3.5级、临安4.2级、2019年海曙2.8级地震的震后趋势进行了科学准确的判断。累计完成治理城镇危旧住宅19717幢、1289.5万平方米,共排查农村房屋912.8万户,鉴定为危房20.3万户,整治17.5万户,完成400余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有效降低了地震灾害风险。完成断层活动性普查示范工程等基础工作,开展嘉兴市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和地震灾害风险评估对策与应用等试点项目,实施3个地震小区划和96个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地震灾害风险家底逐步摸清。编制完成浙江省地震应急综合地图集,灾情获取和震后评估的效率及精度显著提高。
3.防震减灾治理体制机制逐步完善。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效实施,有效处置磐安3.5级、临安4.2级等一批域内有影响地震事件。全面实施第五代《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取消不设防地区,开展浙江省建设工程地震安全监管检查,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稳步提升。修订《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废止《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制定修订16件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防震减灾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建立并落实负面清单配套制度,率先在全国建立地震安全性评价信用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防震减灾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网上办掌上办,实施防震减灾互联网+监管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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