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工作计划(市)
第二季度,全市地税系统要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局党组“追求卓越年”的工作部署,强化有效执行,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坚持依法征收,加强税政基础管理,确保完成税收收入任务
(一)按照“抓大、管中、不放小”的要求,认真做好组织收入工作,保持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二)认真落实金融保险企业税收新政策。积极配合总局做好资源税税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三)贯彻落实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行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管理办法。
(四)完成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五)做好新旧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衔接和20*年季度预缴工作。
(六)完成年所得十二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期截止后的相关后续管理工作。
(七)继续做好全市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工作。完成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发放。
(八)贯彻车船税条例,开发完善车船税代收代缴系统,做好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试点准备。
(九)贯彻耕地占用税条例,起草本市实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做好实行新旧政策的衔接,明确过渡期的征收管理政策。
(十)贯彻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例,继续抓好外资企业土地使用税征收工作,并针对高尔夫球场、绿化用地等特殊问题开展政策调研。
(十一)开展20*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审核代征工作先进评选、表彰活动。
(十二)应用spss综合分析软件及相关方法,科学准确预测税收完成进度,实时监控各区县局、分局的收入完成情况。
二、加强税源基础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
(一)继续加强与国税、银行的联系与协作,完善统一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帐户查询办法。
(二)继续完善分类申报辅导手册,完成有关印制发放工作。
(三)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印发新修订的《欠税管理办法》。
(四)继续稳步推进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工作,做好个人出租房屋、二手房交易系统的需求论证和系统开发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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