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税改革发展计划
广东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时期。广东国税未来五年的发展和改革必须贯彻中央、省委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建议和国家税务总局时期税收发展与改革基本思路的总体部署,立足省情、税情,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科学地部署与实施。
一、新世纪全面发展的关键期
“”时期我省国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以来,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国税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正确贯彻税收宏观调控政策,着力推进国税工作“六大建设”,聚财为国,执法为民,实现了国税事业平稳较快发展。五年来,认真落实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共组织税收收入10485.14亿元,年均增长14.9%;有效地贯彻实施出口退税机制改革、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防范非典疫情、全面提高增值税起征点、扶持再就业等税收宏观调控政策,充分发挥了税收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的作用;完成了车辆购置税管理划转,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模式,强化了管理在征管工作中的基础性地位,并调整了国税机关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淡化责任、疏于管理问题得到有效防治;通过实施“一窗式”、“一户式”、“一条龙”等征收管理和信息应用一体化整合工程,税收征管逐步向科学化、精细化目标迈进;对税收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清理、规范和精简,对局部地区税收秩序混乱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有力治理,规范了税收秩序;加大了国税机关内部管理的改革,规范管理制度,对系统内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市加强了经费支持,增加了对全系统教育培训的投入,地区平衡发展和干部职工自我发展有了新的进步;全系统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建设不断加强。
“”时期国税工作发展的成就,奠定了未来发展坚实的基础。当前,广东的发展面临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日益加快背景下科技、市场、能源、金融、人才竞争的强大压力。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省份,我省*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左右,进入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尽管目前全省深化发展存在着区域发展不平衡,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向工业重化、信息化产业转型,原材料、能源受到瓶颈制约,以及面临内外两个市场激烈竞争、珠三角地区自主创新能力、持续发展能力受到考验的严峻挑战,但广东改革开放以来所积累的经济基础,形成的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优势,内生的推进发展的强大活力动力,昭示着时期全省经济发展仍将奏响持续快速发展的主旋律。
经济发展的美好前景为税收事业持续发展提供了很好的机遇与条件。发展是解决当前国税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最佳出路和办法。广东国税发展必须适应形势要求,更好地发挥税收作为国家最主要的聚财手段、最重要的宏观经济调控杠杆、最关键的社会分配调节器的职能作用。实现税收工作的重要职能,作为省以下的国税部门,工作中心是依法实施税收征管,组织税收收入,推进税收科学行政、执法和管理。征收管理的高要求和税收行政、执法、管理的不到位始终是省以下国税工作的主要矛盾。我们必须紧紧抓住经济税收快速发展的机遇,从实际出发,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把握税收发展的阶段性特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落实税收政策,集中广大干部群众智慧,克服税收工作过程中的各种矛盾、问题和障碍,立足科学发展,切实把国税工作转入科学发展的轨道。
二、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工作
(未完,全文共10205字,当前显示140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