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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随着社会改革深入和城乡一体化的进程,民政工作面临着复杂严峻的形势。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局大力支持和正确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为主线,围绕区委提出的争当“两个率先排头兵”的要求,出台工作要点,结合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基层调研,完善各项制度,健全机制,开展作风大整顿,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改善民生,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争先创优,为全区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一、系统规划,促进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一是建立社会救助站,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构建覆盖全民的分层救助框架;三是扩大救助范围,做好制度衔接,拓宽救助领域;四是加快福利院提档升级,改变落后面貌;五是启动“消坯行动”,建立农村危房改造的长效机制;六是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做好减灾救灾工作;七是大力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保持优抚对象思想稳定;八是强化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提高民政服务水平;九是健全各级残联组织,加强残障金征收,为残疾人办实事;十是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尽力为老年人服务

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我局将年度工作安排与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开展一次“关注民生、为民服务”的主题调研实践活动。局全员下乡对农村低保户进行核查登记,通过召集村民代表、村两委班子及各乡镇民政办人员对以上对象户进行评议,张榜公布,认定全区农村低保对象,为需要帮助的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反映突出问题。通过调研和全员下乡服务民生,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一)整合城乡低保,努力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公务员之家,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1、全力实施扶贫开发“三个确保工程”。努力争取各类扶持资金1500万元以上,不断加大对“整村推进”扶贫开发重点村的投入扶持力度。

2、目前,低保工作存在城乡分割问题,即仅以保障对象的户口性质划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导致标准相差悬殊、“同命不同价”的不合理现象,表现在城市低保线为230元/月,城镇为200元/月,农村为100元/月。也存在低保一定管几年,没有做到“动态管理、有进有出、有升有降”的问题,导致保障不准。农村低保建立后一直没有大的清查调整,动态管理不落实。还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短缺、保障面窄、保障标准偏低,导致保障不足的问题。

一是打破已不适应形势需要的老的政策框框,不囿于条例限制,变以户籍界定城乡居民为以常住地和是否承包农村土地来界定。即在城镇有固定住所并常住,没有承包地的困难家庭人员可按城镇标准申请低保。二是按生活费指数和承包地保障水平科学确定城市、集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最终达到同等保障程度,缩小城乡保障差距,迈出坚实的步伐三是打破资金藩篱,实现城乡低保资金融合,统一管理使用四是适当增加区级财政投入,大力争取省市支持做大低保资金蛋糕

(二)开展低收入家庭认定,实现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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