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与行风建设工作计划范文
一、指导意见
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总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疾病预防控制事业,率先基本实现卫生现代化和构建和谐单位为工作目标,牢固树立“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三大理念,以提高群众身心健康为责任,以建立疾控工作高水平、高质量、高效率的服务机制为基线,以努力为群众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任务,更加注重服务人文环境的建设,教育全员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精神文明建设成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健康的服务文化动力、加快事业发展的精神保障。
二、工作目标
1.以争创文明单位进位升级和开展建设文明科室活动为抓手,构建和谐昆山、和谐卫生、和谐单位、和谐医患。夯实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基础,冲刺达标苏州市级文明单位。
2.继续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巩固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成果。以勤政廉政、廉洁行医、教育惩治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健康发展。
3.加强机构工作效能效率建设,积极参与卫生局“效率效能创新举措奖”活动,确保年内有1个项目获奖。
4.积极参与卫生系统健康关爱行动,以质量至上、诚信服务的理念和行动,力争社会满意率和职工满意率比去年上升1-2个百分点。
三、工作任务
1.开展全员教育,提升精神文化境界。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的讲话精神。落实上级“五五”普法教育工作要求,重点开展基本法和卫生相关法规的学习。利用多种宣传平台和阵地、多种形式开展勤政廉政、廉洁行医的廉政文化教育。加强岗位业务技能教育训练和干部管理素质能力教育。推进学习文化型单位和科室的建设。通过学习教育,提升干部职工的工作观念精神和为民服务的崇高思想境界。
2.依法从事工作,规范医事服务行为。签订《党员干部廉洁行政(医)工作责任书》,以提高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并影响带动职工。继续推行合同委托和依法进行相关卫生产品的检测检验;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收费政策和标准;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的基建装潢、医疗器械、药品疫苗试剂等招标采购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卫生部、国家技术质量监督局颁布的相关卫生产品检测检验标准;严格执行卫生局要求的医疗卫生服务规范;认真践行单位和科室向社会公开的服务承诺。使依法执政管理和规范服务行为成为培育服务品牌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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