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3篇
浅谈反腐倡廉心得体会一: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这是社会前进的必然规律。党的xx大报告的这段话,一语中的地说明了为什么要创新、什么是创新、以及应该怎样创新的问题。
当然正在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创新,也必须突出创新。邵道生先生的《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的文章,应该说抓住了问题的关键。正如吴官正同志所说的:坚持制度建设、制度创新,是加强党内监督工作的根本途径,也是党内监督工作持续、深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条例》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突出了制度建设在党内监督中的核心作用。
对于为什么不断深入开展的反腐倡廉工作离不开理论创新、也必须突出理论创新的问题,邵先生在文章中谈到了五个因为。笔者在此想谈的个人体会,是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创新的着力点、着眼点和关节点。
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近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取得了飞跃的发展,尤其抓住了制度建设这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牛鼻子。这不仅是对长期开展的反腐败斗争实践进行总结的结果,而且也是不断发展的反腐倡廉理论的创新的结果,是与时俱进的产物。实践证明,加强党内监督必须有严格的制度,保证监督的质量和效果,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也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党内民主的状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监督工作的水平,如果党内民主发扬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气氛不浓,监督就不可能落到实处。因此,《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这些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条例》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由此可见,当前反腐倡廉理论创新的着力点,应该是对实施党内监督理论的总结、归纳、完善、提升以及突破,使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从心底里都能搞清楚,为什么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为什么它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以及为什么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等诸多重大且现实的理论问题。
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着眼点。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应该在哪里。笔者认为,既然党中央公开颁布且已开始具体实施的《条例》已经明确规定出了一系列具体的监督制度(有的是对过去的规定作了充实和完善,如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等;有的是把近年来实践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上升为制度加以规定,如述职述廉、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等。还对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作出了规定),那求真务实地切实将这些制度规定付诸实施、落实到加强新世纪党的自身建设的伟大实践过程中去,应该就是当前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主要着眼点。笔者认为,不论你怎么说,就看你怎么干。说一千道一万,对于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来说,当前能否求真务实地着眼于对《条例》及其一系列制度规定的具体实践,是对其是否真心实意地坚持三个代表的最好检验,是对其是否在思想上切实与中央保持一致、始终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最好考察,是对其是否真实地具备领导能力、领导素质、领导资格的主要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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