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体制改革工作中严肃纪律通知
各镇党委,老镇筹建工作小组,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县林业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龙府办[2009]5号)精神,深化林业体制改革,理顺林业管理体制,加快林业生态县建设步伐,我县林业体制改革工作即将铺开。为确保我县林业体制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纪律: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人事工作的有关制度和纪律。在林业体制改革过程中,对职工分流、安置、再就业以及社会保障等方面,必须严格掌握政策,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正确处理好职工的安置、补偿等问题。严禁在改革过程中突击提拔干部、任人唯亲、打击报复,严禁违反规定调进人员(含聘用人员)。对违反人事工作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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