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工作计划
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极其重要的一年。我们要在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为抓手,扎扎实实地做好政府法制各项工作,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政府立法工作
2009年的政府立法工作要继续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立法工作。一要坚持以人为本。要用以人为本这一核心理念指导政府立法工作,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利作为政府立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制度设计上体现和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要求,通过政府立法保障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二要坚持推动科学发展。要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立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引导、规范、保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要坚持统筹兼顾。要紧密结合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把促进改善民生、推动社会建设、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共同行为、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的立法项目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抓好落实。四要坚持民主立法。要不断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创新立法工作方式,努力扩大政府立法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不断提高立法质量。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立法项目尤其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增强政府立法的时效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五要坚持“立、改、废”并重的立法原则。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与当前形势发展需要和要求已不相符合的规范性文件,要及时清理,并提出修改、废止的建议。
(二)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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