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发展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新房山”的主题,强化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三大职能,努力开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活力、文明、和谐的新房山不断做出新贡献。
二、奋斗目标
法律服务——各级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担任常年法律顾实现800家,公证办证准确合格率达到100%;
法制宣传——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工作机制,普法教育对象每年完成250万人次以上,普及率达到90%以上;
人民调解——四级民调网络不断健全,民事纠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
社区矫正——人性化和法制化矫正模式全面普及,就业技能培训率达到25%,就业安置达率到20%;
安置帮教——建立较完善的社会保障机制,安置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1%以内;
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四级社会网络基本健全,法援案件的援助率实现100%。
三、五年工作规划
(一)落实“五五”普法规划,营造良好法制环境
——以建立法制宣传教育组织保障、制度保障、法律传播、检查评估、经费保障五个工作体系为切入点,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努力创新工作机制和运行机制,紧紧围绕全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好日常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基层基础工作的力度,巩固现有宣传阵地。
——继续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工作,抓好试点,扩大成果,不断推进我区农村民主化、法制化的进程,2010年全区“民主法制示范村”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努力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确保公民能够平等享有接受法律知识的机会。
——不断加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普法对象的法制教育力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提高教育效果。
(二)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努力促进社会和谐
——加强网络建设,普及各类专业化调解委员会,努力使人民调解工作不留死角。完善各级调解组织和四级调解员、调解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能够及时化解各类民间纠纷。
——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努力增强调解人员适应新形势,处理新矛盾的能力。每年调解人员的轮训率要达到80%以上。
——努力建立纠纷排查和防止矛盾激化的长效机制。完善考核和奖惩制度,不断增强调解人员的责任感,努力将纠纷苗头和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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