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宣传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统工作,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南平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福建省统计局印发的《福建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闽统〔20*〕117号)精神,结合我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第五个五年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以下简称统计“*”普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十一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以及建设法制南平的总体部署,按照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治市的要求,坚持法制教育,增强普法实效,推进法治实践,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为统计工作内创和谐、外树信誉、优质服务和全面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和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服务大局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统计工作大局,安排和落实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于统计改革和建设,服务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建设,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坚持以人为本原则。从社会公众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制需求与实际出发,提高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关注和研究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依法做好释疑解惑工作,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坚持求真创新原则。在总结过去法制宣传教育经验的基础上,适应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的形势,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发展变化,与时俱进,创新载体、创新手段、创新形式,努力拓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的深度与广度,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4、坚持分类指导原则。要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段、不同情况,确定不同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因人施教、因时施教、因地施教,提高统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
5、坚持齐抓共管原则。要在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坚持条块结合,实行联合互动,形成工作合力。省、市、县统计部门上下协力,充分发挥积极性,齐抓共管。
二、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统计“*”普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统计法制观念、广大统计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增强统计机构公职人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增强统计部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科学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统计“*”普法的主要任务是:
1、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努力提高法律意识。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政策和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注重培养广大统计人员的国家意识、民主意识、法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以及权力与职责统一、权利与义务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自觉性。
2、紧密结合统计工作的重大部署,深入学习宣传统计法。扎实开展“视统计信誉为生命”等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大力推进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使全社会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为推进依法统计、科学统计、阳光统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以统计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统计为目标,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运用统计监督检查等方式,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努力提高市、县统计机构依法行政水平。
三、重点对象与基本要求
(未完,全文共4607字,当前显示149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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