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法制工作计划
统计法制工作是统计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贯穿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为了进一步做好20*年区统计法制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继续做好双基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宁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
1、进一步推进街道统计基础建设
①将街道统计工作纳入全年考核范围,并制订街道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②健全街道统计基础台帐,进一步规范街道统计工作。
③参照市局每年对各区进行一个地区的统计督查制度,今年我局将对宁海路街道(今后每年安排一个街道)的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进行统计督查。
2、进一步强化企业统计基础规范化建设
根据(宁政发[20*]267号)文件精神,对纳入区属在地统计的单位,所有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房地产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都要依照《统计法》的规定设立统计机构,或在有关机构中设置统计人员,并指定统计负责人,承担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任务,综合协调本单位各职能机构的统计工作。所有企业都应设置统计台帐和原始记录,做到数出有据,真实可信。
3、进一步加强区级统计机构自身规范化管理及对地区统计工作的日常指导
①加强对街道统计科的管理,指导建立统计日常工作和各专业台帐。
②加强对各专业科室的管理,推进企业统计基础工作的建设。
③各科室根据各自专业统计范围,建立系统的台帐,逐步理顺、完善与企业之间信息的互通。
二、加强法制宣传、培训
1、利用统计监审的契机,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2、利用年报培训、重点单位座谈会、各项专项调查以及区局重点工作,进行统计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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