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统计法制教育工作计划
一、主要工作与目标
(一)完成全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2009年是国家统计局确定的普法工作“考核验收年”,为迎接市局对我区统计“五五”普法考核验收,树立本区统计法制宣传工作的创新典型,同时为参加全市法制宣传评比工作奠定基础,现将区考核验收工作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全区普法考核验收的主要内容为。组织普法骨干、规模以上报表单位和经济普查对象(规模以下报表单位为主)多方位、多角度开展普法学习、考试以及注册情况,其中考核重点为规模以上报表单位普法情况。
全区普法考核验收的具体形式为。完成普法基础工作、填报自查自评表、上报报告材料、听取工作汇报、实物实据检查、审阅档案资料、组织评估和测评等。
全区普法考核验收的时间要求。5月上旬完成局队范围内普法自查自评工作,上报自查自评表和自查自评报告,全区将在6月中旬完成普法考核验收工作。
(二)围绕统计法律法规修改等内容大力开展统计法制宣传工作
统计法已进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修改程序,《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即将颁布施行,同时地方性法规也进入修改准备阶段。法制宣传工作应紧紧把握这一重要时机积极展开,加大力度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国家统计法律法规修改的进程、动向等方面的关注度,同时自上而下组织各种形式的座谈会、研讨会,广泛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人士的观点、建议和意见,使统计立法、修法的过程也成为统计普法、学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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