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践行科学发展观,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建设魅力*为总揽,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作为加快*发展、彻底改变*面貌、切实改善民生的战略举措。按照“党政主导、三级联动、部门实施、全民参与”的原则,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科室所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工作,责任到位,狠抓落实;要大造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创建舆论氛围,使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市级文明系统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将这一惠民之举化为我办干部职工的共同心声和行动。
二、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道德实践活动为主要载体,最广泛地动员全员参与,着力提高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规范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力争2009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力争尽早被市评为市级文明系统。
三、创建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落实,求实效
办领导班子及各二级机构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在抓好市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结合我市“六城联创”工作的开展,将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全办工作的重中之重进行强力推进。
1、强化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要既抓业务,又抓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并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价格服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检查,年终一起表彰。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得不力、出现问题的,按目标责任制追究相应责任。形成一个领导抓、抓领导,层层目标明确、责任落实的领导体制,从组织和领导上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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