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和区委六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全区卫生系统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构建健康和谐的医患关系,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率先实现现代化贡献力量,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卫生改革与发展大局,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以“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为主题;以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思想道德建设为核心;以“文明执法、优质服务”为切入点;以加强职业道德、整治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提升本系统文明程度,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努力促进“三个文明”和和谐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活动,全区卫生系统要增强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大局意识和争先创优意识,全面提高广大医卫工作者的专业技术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端正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树立白衣战士的良好形象,在改善就医环境、服务环境、生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把全区卫生系统建成文明、和谐、廉洁、团结、优质、高效、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坚强集体,形成依法行政、文明行医、优质服务、廉洁高效、文明和谐、奋发向上的行业风貌。
三、工作内容
全区卫生系统创建文明行业要紧紧围绕“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这一主题,结合卫生系统实际,深入开展“六比”、“两推动”、“五承诺”活动,促进文明行医、优质服务,提升全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社会形象。
“六比”是。一是比创建氛围。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的领导,把创建活动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根据2007年初制定的精神文明工作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开展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板报、会议、简报、主题演讲等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和谐行业活动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充分发动广大医疗卫生工作者积极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将创建工作的任务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每名干部职工。巩固“无红包医院”创建成果,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创建基层满意站所、青年文明岗、巾帼示范岗、文民科室、文明服务窗口活动;积极开展争当文明职工、职业道德标兵、先进工作者等活动,继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实践教育,努力形成救死扶伤、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满腔热忱、开拓进取、精益求精、乐于奉献、文明行医的行业风尚。
二是比制度建设。各单位要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建立领导机制,制定和完善卫生行政管理工作规范、医德医风规范、文明执法和文明行医守则和各类医务人员职业规范、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考核机制,实现制度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优质化服务。积极完善和推广服务承诺制、院(所)务公开制、价格公示制、首办(诊)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等工作制度,向社会公布办事程序、服务承诺、药品价格、收费标准等。设立导医导诊台和咨询服务台。开通监督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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