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准备动员阶段工作报告
自2005年6月10日,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在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环保局的有利配合下,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现将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环保局成立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李明国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岳存义、张智华和苏庆春同志担任,局办公室、污控处、自然处、法规处、监察室、宣教处、稽查大队、监察支队、监测中心、信息中心、监管处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各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履行职责。
环保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稽查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李国荣同志担任。
各部门既有分工也有合作,为环保专项行动工作的顺利开
展发挥多部门联动优势,增强联合执法合力。
二、制定措施,精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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