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工作总结及工作意见
*年,是海沧区全面完成“*”计划和谋划衔接“*”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海沧区在新起点上实现新跨越、加速发展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两个务必”,树立科学发展观,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切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来,坚持依法理财,通过深化财政改革、强化增收节支、健全监督机制等各项措施,努力提高收支管理能力、服务大局和保障公共支出的能力,圆满完成各项财政工作,有力支持海沧区经济、社会的建设发展。现将*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及*年工作意见汇报如下:
一、*年财政工作情况
*年度,财政部门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任务和各项决策,在区人大的依法监督指导和区政协等方面的关心支持下,积极组织开展财政各项工作,全体财税干部齐心协力,克服经济运行中的各项困难,努力工作,开拓进取,全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财政支出合理有序安排,实现了财政收支平衡。
截止*年10月31日,实现全区地面税收收入284340万元。区财政总收入实现118561万元,完成预算83.27%,比增22.76%,其中:区级财政收入实现44694万元,完成预算79.77%,比增31.51%。
截止*年10月31日,区财政支出45912万元,完成预算63.90%,比增29.30%。其中:建设性支出21138万元,完成预算49.86%,比增17.18%;经常性支出24657万元,完成预算83.74%,比增42.24%。
预计*年度,全区地面税收收入达341208万元。区级财政收入预计实现142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区级财政收入预计实现56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将圆满完成今年的收入预算任务。区级财政支出预计完成66136万元,完成预算92.1%,收支相抵,预计*年财政收支平衡。
一年以来,财政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培植税源,强化征管,全力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1、按照税收目标管理制度要求,坚持财税联席会议和税收联络员制度,积极应对总体经济形势不利、企业效益下滑的实际困难,加强和税务部门的联系与配合,形成征管合力,做到应收尽收;争取钨业股份等企业征管关系的变更,努力挖掘税源;组织开展税源调查,加强收入分析工作;召开纳税大户表彰大会,树立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组织区内纳税大户企业进行考察交流,推动建立依法纳税激励机制,夯实财政增收基础。
2、积极组织土地批租收入,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管好用好土地批租专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截止10月31日,共签订土地合同57份,出让土地面积达到215.27万平方米,合同总金额44437.31万元;加强收入征收工作,主动跟踪管理土地合同,确保土地批租收入及时入库。截止10月31日,共收取土地出让金万78039.05万元(其中:工业用地土地出让实现收入33503万元,商住用地土地出让实现收入44414万元),预计全年可实现收入94108万元。推动我区土地招拍挂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截止*年10月31日,共有三宗经营性土地通过挂牌成交,成交价27300万元,已实现收入13110万元,年底尚可收取14190万元。对区属企业受让土地情况以及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对未按合同缴纳地价款的地块提出清理建议,加强与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努力推动建立土地款收缴监督管理良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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