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业务培训年终工作总结
20*年,全县统计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统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化统计改革,强化统计基础,优化统计服务,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队伍建设、法制建设,抓好国情国力调查,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咨询、监督整体功能,圆满完成了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各项任务,为我县“一城三地”建设提供了优质高效的统计服务。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一)圆满完成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各项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个重大决策,是解决新时期“三农”问题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我局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做好农业普查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和普查方案,认真实施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抽查和检查验收工作。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标准和期限,认真做好普查数据的审核、录入、汇总和上报工作,保证了普查数据的高质量。
(二)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统计制度和方法。一是改进和完善gdp下算一级制度。加强资料的采集和核算的完善工作,规范gdp核算方法和公布方式;二是初步建立能源统计和能耗公报制度。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相应统计调查工作,按规范发布和使用gdp能耗数据;三是加强与宏观调控密切相关专业统计。进一步做好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贸易餐饮业及房地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月度统计工作;继续做好规模以下工业、限额以下贸易餐饮业(商业)、农村(城镇)住户、工业品价格、农产品价格等抽样调查。四是切实加强服务业统计。在完成服务业抽样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门和服务业统计,疏通信息搜集渠道,客观反映产业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的状况。按照上级和县领导要求,着手在全县开展服务业全面调查。五是加强社会、科技和环境统计。加强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文化以及人口变动等方面的统计调查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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