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业现代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大力推动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旅游产业化,闯新路、开新局、抢新机、出新绩,5月12日,全省农业现代化推进大会在贵阳召开。6月初,《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黔党办发〔2021〕13号),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建设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强省,为实现乡村振兴开新局提供坚实支撑。
为落实全省农业现代化推进大会部署,积极做好省财政支持农业现代化发展,切实抓好财政支农资金保障和管理使用,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制定印发了《支持农业现代化若干财政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在制定《若干措施》时,重点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紧扣省委省政府围绕四新抓四化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为加快山地农业现代化提供财力保障。二是系统梳理现有政策举措,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形势,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形成政策合力。三是明确财政资金支持渠道及补助标准,增强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主要支持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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