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部分镇人大代表评议农电管理所、法院、中心小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和镇人大主席团年初的工作计划,经镇人大主席团二次会议决定,报镇党委同意,今年六月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镇农电管理所、中心法院、中心小学的工作进行评议,并对镇直机关各单位工作进行测评,为组织好本次评议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加强民主与法制建设,监督政府和部门开展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职能作用。通过评议促进政府和各部门的工作,确保我镇“三个文明”健康发展。
二、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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